崗位內容
1 .在輪機長領導下,對全船電氣設備進行日常管理、操作和維護保養(yǎng),并對其安全運行負管理責任。
2 .對執(zhí)行安全生產(chǎn)和電氣設備管理制度和操作規(guī)程負實施督促責任,并及時糾正各種違章用電行為。
3. 負責組織電氣、輪機人員業(yè)務技術學習及全船用電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。
4 .按應急職責分工,參加船舶應急訓練和演習及應急搶救。
5. 航行或停泊期間,加強全船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,確保電氣設備正常運行。
6. 每天不少于三次對全船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并作好記錄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及時處理,
7. 出航前重點檢查配電板、電力推進系統(tǒng)、助航設備、錨機、駕控臺、集控臺、電氣應急系統(tǒng)等的適航情況。
8. 負責編制全船電氣設備年度預防檢修計劃和航次檢修計劃,組織實施,并監(jiān)督修理質量及驗收。
9. 負責編制全船電氣設備廠修計劃及各種修理單,組織領導電氣、輪機人員做好廠修事宜及修理質量驗收。
10 .負責電氣設備備件和物料領用計劃,妥善保管電氣備件、工屬具及電氣資料。
任職要求:
1. 專科及以上學歷,電氣工程或相關專業(yè)背景。
2. 5年以上電氣領域相關工作經(jīng)驗,有電機控制器、PLC或DSP等領域經(jīng)驗者優(yōu)先。
3. 熟悉電氣系統(tǒng)調試和故障排除方法,能夠獨立解決電路和軟硬件問題。
4. 工作積極主動,具備項目管理和團隊協(xié)作能力,善于溝通和表達。
備注:該崗位工作地點在航行船舶上,每年的3-12月為航行時間,期間需住在船上,下班不能回家,全年有21天帶薪假,停航期為12-次年3月下班可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