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职条件:
1.环境工程、安全工程、项目管理、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;
2.熟悉国家安全、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,了解对口业务单位办事流程;
3.持有安全员资格证;
4.具有3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,具备标准化导入经验优先
5.中级以上职称优先。
岗位职责:
1.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,全面落实安全、环保责任制;
2.负责组织定期、不定期安全环保大检查及专项检查,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,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;
3.负责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、环保事故,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、处理;
4.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及子公司的安全、环保类培训;
5.负责监督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安全、环保资金投入情况;
6.督促落实各部门、子公司做好事故防范措施;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,组织完成相关整改。
其他要求: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、协调能力强
备注:本岗位属于准东能源集团(国企)正式编制内人员,国有独资、周末双休、法定节假日、提供食宿(单身公寓),每周有乌市、昌吉、阜康、奇台、吉木萨尔等东三县的往返通勤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