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負責調度室的全面管理工作。根據(jù)年度生產計劃,做好生產組織、協(xié)調,確保完成年度生產計劃任務。
第二條 負責安全、生產、經營、團隊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第三條 負責生產與銷售等環(huán)節(jié)的協(xié)調工作,確保銷售計劃任務的完成。
第四條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調度會和有關生產協(xié)調會議,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及問題;對重點工程重點安排。
第五條 負責對領導及上級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指示、指令,進行下達,并組織實施工作,負責向領導及上級部門的請示匯報工作。
第六條 及時掌握安全、生產、銷售等情況,按日計劃完成情況綜合分析、報表及工作要點。
第七條負責應急隊伍建設及應急管理工作。
第八條負責消防隊的建設、管理工作。
第九條負責部門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。
第十條負責部門團隊建設,提升員工能力素質,規(guī)范員工行為,搭建部門
人才團隊。
第十一條 參與公司及礦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及重大工程的相關會議,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。
第十二條 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。
任職要求:
必須為礦山主體專業(yè)(采礦/地質/安全/機電/礦加)畢業(yè),本科及以上學歷,工程師及以上。有露天煤礦技術科、調度室、安環(huán)科、煤場工作經驗5年以上,有注冊安全工程師、新疆大型露天煤礦工作經驗者優(yōu)先。